《道德經》21章,在老清眼中是重要的一章,主要的原因是從這章裏摸到了“悟”的門檻。
1、“道之為物,惟恍惟惚”,恍與惚是發生在人的心理感受中。可能是主動的思維推理,也可能是無意間的心靈顯現。但重要的是出現在不同的具體的每一個“自我”腦海中。所以,“悟”是很自我的認識。
2、“悟”,看字是“心”“吾”,創字者也是瞭解“悟”的自我性。每一個“自我”都有獨特的經歷,不同的能力,而且站在不平等的某一個生活層次中。這決定了所“悟”之“道”不完全相同。
3、傳說佛祖在菩提樹下悟道。為何從古至今,就只有佛祖一人在菩提樹下得以悟道呢?其實,那可能只是一個巧合。佛家所謂的頓悟,也就是遇到一個契機,抓到這個契機,才能將平時積累的領悟,來一個質變,這就是頓悟,想必佛祖就是抓到了那個契機吧。
4、牛頓蘋果樹下,也是一個頓悟,但那是在積累了一定領悟之後才在蘋果掉下來的這個契機出現時,在領悟的量變基礎上,抓住這個契機,使他那思考多年的理論得到發展。別說那不是“道”,萬有引力定律就是牛頓捕捉到的自然規律,自然就是“道”,當然只是道中的一個層次。
5、若是現在,您去找一個人來,讓他到那些從牛頓故鄉移植過來的蘋果樹下,您覺得,他們有可能領悟到什麼嗎?老清的回答是,對於一個平日積累了大量領悟的人,是有可能悟到些自然規律的。因為那只是一個契機,產生心靈顯現的契機。
6、心靈顯現,或許就是人們說的靈感,但又有別于文學創作的那種靈感,抓住這個心靈顯現,就有可能達到對“道”的頓悟。用不著多說,刻意地尋找,靈感是不會出現的,這裏沒有“理”可講,只能靠自己的瞬間聯想。魯班被植物割傷了,就有聯想產生,創造出鋸;……
老清在幾十年的參悟中,反復在益於損的迴圈中,不敢說悟出真諦,只不過摸到了門檻。或許餘下的生命不會有甚麼驚喜,得不到那“頓悟”,但嚮往著“朝聞夕死”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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