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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9日星期一

利用有無,發揮作用【解讀《道德經》】

“道”是供人行走的人生智慧之路,不是供人談論的哲學藍圖。
看這個“道”字,首+走之,不就是帶著腦袋走路嗎?

上一篇文,貼出了《道德經》第十一章“散譯”,今文說說老清的解讀與淺淺的領悟,悟道是爲了用,無為是站在“無”上的作為。

 

【解讀《道德經》11】

本章的中心是“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”。
老子先舉了三個例子:車子的作用在於載人運貨;器皿的作用在於盛裝物品;房屋的作用在於供人居住。
但是請注意,老子提請讀者注意的是並不是車子、器皿、房子這些可見、實在的有形物體,而是強調“當其無”,也就是有形物體中的虛空部份。
在現實社會生活中,一般人只注意實體的東西及其作用,而忽略了這些東西爲什麽會能發揮作用。要回答這個爲什麽,老子用“實與虛”引導讀者,得出“有為利,無為用”的答案。
實,就是有,虛,就是無。進一步說,老子這三個例子是在說,在“有”的結構中也是“無與有”並存的,有中有無,只是這個“無”不容易被一般人所察覺罷了。
真正發揮作用的是那虛空部份,即“無”。

(老清現在對“有之以為利”中的“利”,還是不能用現代話解釋出來,在《散譯》中用“便利”來解釋,自己覺得很不準確,在此有望各位指教一二。)

在這樣的解讀下,老清領悟到“觀其妙”的妙用,這就是“無”才是發揮作用的部份,同時也可以為老清在“無為”的自我新定義,加上一個註腳。
(老清在第二章解讀中提出,“無為”是“無”的作為。因第二章的解讀文章尚未在此博貼出,以後在“無為”的段落再說明老清這個自創的新定義吧。)

在這章的字句的斷句上,大致相同,只見過有“當其無有”的斷句版本,即:

三十輻,共一轂,當其無有,車之用。
蜒垣以為器,當其無有,器之用。
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有,室之用。

但老清認為,按此種斷句,只能理解為“無與有”相互依賴,才產生“車之用、器之用、室之用”,與老子本章闡述中心“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”在行文的思維邏輯上不相符合。
雖說,那種解釋是符合事實的,但按老子的行文邏輯看,還是在強調“無”發揮作用的重要。故此,老清不取“當其無有”的斷句。

在此章的散譯中,老清提出一個未曾有人提出的看法,這就是三個例子都是“人為”產品,並非自然產物。
老清認為,讀書要有聯想,也要有奇想。老子爲什麽用這三個“人為”產品為例,而不用滾石落山、葉上積水、獸穴鳥巢這些自然產物來做例子?
很明顯,這是在強調“用”,爲了人的生活生存,必須“創造”出人為產品為我人類所用。
然而,這種“創造”不可能是憑空而出的,也不是本性使然的,真正的源泉是人這種有思維能力的動物在不斷地“以我觀物”,“觀物覓道”中,得法天法地法自然的“不言之教”。
在這“不言之教”中,人類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然中“無與有”之道移植到自己的“創造”中,而老子闡述他對道的領悟之時,首先提及“無”的重要作用,並隱含著一種對創造未來更高級之“用”,提出方向路標,那就是抓住“無”,才能得到不斷提高人類生活的“用”。

老清想,這樣解讀,已經不僅僅是字面上的解讀,而是按照解讀者自己的想法,去猜測老子的用意。至於別的解讀者贊同與否,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解讀者自己領悟到絲絲道家哲理。
老清在這深層次的解讀下,領悟到的是:悟道是爲了用,無為是站在“無”上的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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