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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30日星期日

“我”獨醉《道德經》解讀20-2

上文用“眾人皆醒”為題,分析了老子將“眾人、俗人”與“我”的不同,從字面上說成世上大部份人都是清醒的,而“我”則是愚人沌沌昏昏悶悶。
字面上是這樣寫的,但一個歌頌聖人,而後人也將他視為聖人的老子,這樣的自貶文字敘述,到底在字面之外,會是想表達什麽樣的意思呢?這才是解讀的重要地方。
老清抄錄了一位解老名人對老子字面外想表達的意思做出的評論。請看:

老子對當時許多現象看不慣,把眾人看得卑鄙庸俗,把自己看得比誰都高明。而在表面上卻故意說了些貶低自己的話,說自己低能、糊塗、沒有本領,其實是從反面抬高自己,貶低社會上的一般人。他在自我吹噓、自我欣賞,最後一句,說出他的正面意見,他和別人不同之處,在於得到了“道”。

(在摘錄卡片上只留下書名,是《老子新譯》,沒留下作者的名字。已過多年,不能提供作者尊名了)

各位看官,見到這樣的評論,您是否有所共鳴?不錯,即使是現今的社會中,我們亦可以見到標榜“眾人皆醒我獨醉”的高人,就是如此。
按那評論說,這是一種反話,不是自貶,而是自褒。至於是不是用來貶低社會上的一般人,抬高自己?那就看讀老子文章的人啦。
老清讀古籍,寫心得領悟,也自我標榜“我獨醉”,醉在對哲理的些微領悟,(不僅是道家。還包括儒家與佛家。)但從不敢忘記活在社會中的“醒”,因為老清不是東西,是人。
正因為不忘“醒”,所以才有老清的“清”,也因為“清醒”,故絕不敢標榜“我獨最”。
老清清醒地知道,自己的解讀,可能是悟解,也可能是誤解。標榜“醉”,即使是“誤”也罪在酒,但標榜“最”,即便是真“悟”,也是一種罪。

走題了,回來以老清之心度度老子心腹之義吧。

老清之心,就是認為《道德經》是倡導人們走向天人合一,達到逍遙的心之道。
道,是一種法則,是規則,也可以說是規律。對於人這種特殊的動物來說,能被老子劃爲四大域中之一域,就有它獨特的法則存在,老清覺得這獨特的法則就是社會的法則,還有人的倫理法則。
人類文明幾千年歷史,實際上就是爭名奪利的歷史,用不著什麽“證偽”“偽證”的,這是歷史記載的真。
既然“名利”是人的爭奪目標,在爭奪中就要“知”社會的法則,就要“行”法則允許的道。這就是“人之道”。

老子稱“眾人、俗人”的察察昭昭熙熙,還加上“皆有餘”、“皆有以”。有何“餘”,有何“以”?有餘,就是在人之道的法則下有收穫;有以,就是以人之道做指引。
老清覺得,這不是老子在指責“眾人、俗人”的庸俗卑略,而是肯定他們在人之道中作為。
老子的“我獨醉”,自認愚人,是因為在境界上有“貴食母”的不同。
母,即是道。道,蘊藏在萬物中。天地中的自然法則,就是道,稱之天之道;人類文明的社會法則也是道,就是人之道。
老清的領悟:老子所說的“貴食母”,這個母體的道,同天之道、人之道不是同一個層次,而是高一個層次的道。老子在後文說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”,這“一二三萬物”都有道蘊藏其中,但是屬於不同的層次。越高層次的道,就越簡單,而最高層次的道,就是簡單到不可解釋的“無”。

天之道與人之道,是在地球這個空間範圍才起作用的法則或規則,是同一層次的道,雖然人的歷史較短暫。
老清以為,老子“愚人”之說,同時也正是“眾人、俗人”眼中的“愚人”,貨真價實的“愚人”。
所謂“大智若愚”並不是人們以為的那樣,是大智慧者裝出來的愚之外表,而是在境界較低的人眼中真實映像。
老清以為,稱老子是“我獨醉”,就是醉在高一層次的道中,在“眾人、俗人”清醒地作為在人之道之時,提倡天人合一的路向。當然,老子在《道德經》中沒有“天人合一”的字樣,是老清在古代東方人的神仙憧憬中,根據對道家哲理的不停否定否定再否定這個參悟過程中,給了新的定義。

以老清之心度老子之腹,20章應該解讀為老子提倡習道者要從高一層次看,不能停留在人之道上。

下篇解讀仍留在20章,說說“我”同“吾”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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