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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

餘食贅行【道德經散譯】24

用“餘食贅行”做這章的題目,有點迂疏自笑,為何事?因為這四個字並不是此章的核心論點,只是一些傳統的解釋說是“剩飯肉瘤”,這只能叫老清這樣的學識迂疏者,自己偷笑。
此章仍是繼續講對道的認識過程及準則。
23章用“飄風驟雨”來作比喻,而此章用“企者跨者”兩種人的行為來作比喻,都是在說“曲”(局部)與“枉”(異常)是不長久的。請看原文:

企者不立,跨者不行。
自見者不明,自是者不彰,自伐者無功,自矜者不長。
其在道也,曰餘食贅行。
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

【道德經散譯】24

踮起腳跟想要站得高些的人,肯定站不穩;邁著大步想要走得快些的人,肯定走不遠。

(老清胡想)這八個字可以說是兩個格言式的成語,沒有人會反對其中的道理。
與前章的“飄風驟雨”相比,一個是自然界的,一個是人類行為的,都是在講局部、暫時與全部、長久的關係。
如果當作格言講,不愧是處世的座右銘,特別是人處於“選擇”之時,能想起這“飄風驟雨企者跨者”中任何一句,都會對那“選擇”產生向好的指引。
但在這一個章節之中,老子只不過是舉例做比喻,來說明“曲則全、枉則直”的悟道準則。
企與跨,都是人的行為,在特定的環境下,不是錯誤,而是一種必須。老清不多解釋,請各位自己聯想一下自己在“踮起腳跟時與快步前行時”的必須因素吧。
這必須,是特定環境中的必須,也就是一種局部,一種異常。
這必須,不是全部,不是正常,不能長久。

用自己的主觀視點,是不能看清楚,看明白的;用自己的主觀判斷,是不能讓真相彰顯出來。誇耀自己,是不能取得功績;自驕自傲,是不能提高自我的修養。

(老清亂思)仍然用22章的解釋,只不過老子是用“反向”的論說來表達相同的意思。
不過在老清鍵打文字之時,同以往的迷惑一樣,有一種“劍打蚊子”的感覺。感悟到一些東西,卻撲捉不到適當的文字來表達出這感悟。
用“主觀”只是暫宜之詞,對“主觀客觀”這些哲學性的詞,老清覺得總有一種“悖”的感覺,請各位想想,那些講“客觀”的人,他們講出的“客觀”應該是他們的看法。他們的看法不就是“主觀”嗎?
老清思來想去,幾十年的習道,就是不斷在顛覆“主觀”,產生新的“主觀”。而顛覆再顛覆,慢慢的發現,在一系列的新“主觀”中有一些共同的存在,不管怎麼顛覆,它們都會出現在每一個階段的“主觀”中,根深蒂固,不為每次的顛覆所傷,而且愈來愈清晰……或許,這就是“道”吧。

以上那些表現,從“道”的角度來看,只能說是吃飽了還要吃,真是多餘的,而且有害的行為。

(老清解說)“餘食贅行”在傳統的解讀中,有兩種不同的解釋,觀博客世界中一些博友的解說,多以“剩飯肉瘤”之解,也有小部分博友以傳統解讀的另一種解釋,肖起國先生的解說就是後者。
“餘食不是剩飯,而是吃了過量的飯,是吃飽了以後又多吃的那部分。用老百姓的話來說就是吃飽了撐的。贅行不是贅瘤,而是多餘的行為,就是畫蛇添足的行為。”

這是肖起國先生博客中的文字,其實在南懷瑾的《老子他說》也是這樣的解釋。
老清是傾向這種解讀的。理由是符合全章的思路,並且不用將“行”硬性通假為“形”。
但老清並不是完全反對那“剩飯肉瘤”的解讀,而是想融合兩種解釋。
如何解釋的關鍵,就是這句中的“其”為何指。
若“其”所指為“企者不立”兩句,那“多餘的行為”之解成立;若“其”所指為“自見者不明”四句,那“剩飯肉瘤”之解也成立。
若“其”是代指前面所有的六句呢?哈哈,有待老清另文解讀吧。

這些東西可是會令人厭惡的,所以,領悟“道”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。

(老清解說)“物”在前面的散譯中說過,在老子的五千文中不是“物質”的意思,只是不確定的代詞,老清覺得這裏是指“餘食贅行”,有先賢解釋為“代指人”,老清接受不了。
老清以章節之間的思路關聯去解讀,從21章開始,到下一章止,都是在講對道的認識過程及領悟的準則。25章是解老各說都重視的重點章節,著重點是“道法自然”。而得出這個論點的,是有賴22章的“正向”論說及23、24兩章的“反向”論說。
此章尾句的“不處”就是肯定前面所講的認識準則,來接引下一章“道法自然”的大準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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