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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16日星期六

道德經散議29 “無為之治”不僅僅是治國之道

 

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不得已。

這句話是老子接著“大制不割”後寫出來的。而“大制不割”是“聖人用樸散之器成為官長”的結果。聯繫到上章,老子是提出與聖人相反的做法將會得到與“大制不割”相反的結果,那就是“不得已”。

“取天下”按流行的解讀是“奪取國家權力並治理天下”,“為之”按流行的解讀是“有所作為”,更甚的解讀是“為謀求個人利益而為”或“用強制的辦法的做為”。於是,這一章被解讀為老子為統治者提出“無為之治”的治國策略。先從反面的治國方法提出“我預見他們的目的是不會得逞的。”在後面解釋“不會得逞”的理由。

如果單從這一章看,似乎是很正確的解讀,但是注意到章節的前後連接,老清得到另一種解讀,這次不是顛覆流行的解讀,而是從另外一個角度去領悟老子的“無為之治”。

首先是“為之”二字的解讀,聯繫上章的“用之”,這兩個“之”所代的應是相同的,那就是“樸散”而成之器。以這樣的解讀,老子是講“想要用淳樸的思想來一統天下的人,我看他是不能夠達到目的。”

不管這個思想理念是多麼的接近“道”,想要讓全天下的人都具有這樣的思想理念,可能嗎?所以老子說聖人用之為官長,而不是取天下,故大制不割。若以取天下為欲,則大制必割。

引申一下,任何一種思想理念,即使是真理,也不能一統天下。如果偏執一個思想理念,那五彩繽紛的社會自然就會被摧毀。催滅社會自然的行為,必定會以失敗告終。

老清想,包括道家的思想理念在內,都不可能一統天下,原因就是:

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。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(是以聖人無為,故無敗,故無失。)

“天下”是由萬物之靈之稱的人組成的,每一個個體都是神聖的存在,都應該是“神器”,不能夠違背他們的意願和本性而加以一統化控制。否則用一統化控制天下的做法,一定會失敗,而且會失去人心。

以流行的解讀,“天下神器”是指國家政權機器;以老清的解讀,是指整個人類中每一個個體,每一個自我都是神聖的存在。不是否認流行解讀的正確,而是解讀的角度不同。

器:形而下者謂之器,指的就是具體的客觀存在。國家政權機器是人類發展出現的客觀存在,從國家這個角度看,是神器。“至於人身,獨非神器乎?”這是一位古人在讀此章時的問號。老清想組成人類的是一個個具體的人,作為個體的人,都是“自我”的存在。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,周旋在一定的“自我”群中,可以說是社會的人,也是自然的人。個體的人是客觀存在,從這個角度講同樣是神器,神聖的存在。

“可因而不可為,可通而不可執”(王弼),聖人用之是因,是引導,不是將思想理念一統化;是通,是疏通,不是把持操控。所以,不會失敗,不會失去人心。(注:此句在一些版本中沒有。)

在道德經64章,老子會再度提及“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,無執故無失。”不過是以另一個角度來論述“無為”。

“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”,“聖人無為”非什麽都不為,而是順自然而為。天下的人,以引導方向,疏通迷途的身教,就是順自然而為,就是無為之為。

夫物或行或隨;或覷或吹;或強或羸;或載或隳。是以聖人去甚、去奢、去泰。

人和世間萬物一樣,有其普遍性,也有特殊性。造成人的秉性不同,興趣各異。 有走前面的,有跟在後面的;有急性的,有慢性的;有強大的,有弱小的;有安穩的,有冒險的。

老子這樣講,就是尊重個體的人的神聖,個體的人的自然,並領悟聖人無為之治面對的是人,是人的特殊性。所以, 聖人不用極端一統化、深奧的理念及過度的要求來教化人,這無為之治不僅是聖人的順自然而為,而且可以用身教來疏通世人迷途,引導世人走上無為之路,領悟大道的奧妙。

就自我修養來說,也有無為之治的領悟點。這個領悟點,就是修身,要無為之治,治理自我;齊家,要無為之治,治理小家;平天下,要無為之治,治理自我與社會的關係。當然,這個“天下”是自我生存寄身的小環境,像老清這樣的小人,需要的不是鯤鵬展翅的天下,只是小鳥戲風的天下……這就是老清對29章的領悟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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