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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

道之出口,淡乎其無味【道德經散議】35

老子講述了“道”在他眼中的“小”與“大”後,接下來在35章說:

執大象,天下往。往而不害,安平太。

掌握了那偉大的“道”,普天下的人們便都來向他投靠。嚮往、投靠他而不互相妨害,於是大家就和平而安泰、寧靜。——這是老清隨意從一本流行的《道德經》解譯中抄來的。

請注意,大部份對此章首句的解譯都是將“大象”視為“大道”,而將“往”解讀為“歸附、投靠”之意。
以流行的解譯看,從語法講應是“執大象(者),(使)天下往。”(看來是指具體的人)

老清認同這種解譯,畢竟是在先賢的引導下得出的。但是在自我領悟中,一定要“雞蛋裡挑骨頭”,進行否定-肯定之間的反覆探討,才能加深自我的領悟。

“道”,“無狀之狀,無物之象,是謂恍惚。”(14章)
“象”,《繫辭傳》曰:“易者象也,象也者,像此也。”
如果說“道”是客觀事物自身發展內部規律的普遍性規律,那麼“象”只是人類精英抽象歸納得出的“規律之像”。
“象”是人類對“道”的理論畫像,並不等於就是“道”,所以,首句應是“執(道之)大象(者),(使)天下往。”

是不是所有“執大象(者)”都可以“(使)天下往”?歷史與現實告訴我們,非也。只有那些聖人、侯王才有這樣的能力。似老清這樣的平民百姓能有資格嗎?作為平民百姓的習道者,如何領悟此句,使自我修養提高?
老清從“執”聯想到老子在14章的語句“執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”。
“古之道”就是先賢對“道”提出的理論。一個“御”字,啓發出對此句新的解讀——“往”是“往來、行走”之意。在“天下”行走,就是“御今之有”。更改了“往”的字義後,從語法上,此句應是“執(道之)大象(者),(於)天下往。”

解譯出來就是:掌握了“道”的規律,在天下行走,沒有害處,可以使自身得到和平安寧的生活。

老清的解譯,不是否定流行的解譯,只是作為平民百姓的習道者,在自我修養上的另一種理解與領悟。
流行的解譯沒有錯,留給那些上位者去參悟,或留給進諫者當作給上位者的諫言理據吧。

“大象”是否與上一章描述“道”的“大”有關?道之大:無所不在,不主宰萬物,萬物的生長規律都可歸納到。先於老子出現的“易學”,是以八卦為“象”,以“象”為“易之用”。老子說的“執古之道”與“執大象”是否就是掌握“易”?(小小的藕絲)

樂與餌,過客止。道之出口,淡乎其無味,視之不足見,聽之不足聞,用之不足既

人來到這個世界上,都象匆匆過往的旅客。音樂和美食,使過路的人為之停步。用語言來描述的“道”,實在是淡而無味,看也看不清楚,聽也聽不明白,而它的作用,卻是無窮無盡的。

老子寫《道德經》也可以說是習道者,他用妙樂與美食同習道說道相比,可以說一種無奈的感歎。
老清想,說老子是無奈的感歎,不是為自己感歎,而是為沉迷物質享受,不知“道”之作用的世人感歎。而老子自己習道仍像在20章那樣堅持“獨異於人,而貴食母。”

聯繫20章與本章“樂餌與道”的比較,再看我們身邊的世人,可真正理解道的作用之人有多少?要說有某個“執大象”者出現,歸附、投靠的能有多少?除非這個“執大象”者能提供“樂與餌”,幻想曲與利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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