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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

柔弱勝剛強【道德經散議】36

如果說35章的“大象”,是接34章的大與小的描述,把話題擺在道“大”的進一步說明,那麼36章就是以“微明”來對道“小”進一步說明。老子先舉了四個例子:

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;將欲弱之,必固強之;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;將欲取之,必固與之。

想要收斂的東西,必然是原來已經張開的,想要削弱的東西,必然是原來已經加強的,想要廢除的東西,必然是原來已經推行的,想要取締的東西,必然是原來已經縱容的。

老清的解譯,與流行的解譯完全不同。
流行的解譯大都是:“要想收斂它,必定先使它張狂;要想削弱它,必定先使它強盛;要想廢除它,必定先使它振興。要想奪取它,必定先給予它。”

不同的地方,主要在“固”字的解讀。
流行的解譯將“固”註釋為“暫且,姑且”,並以韓非子“將欲取之,必姑予之”的語句為“固,通姑”作證。
但琢磨流行流行的解譯,“固”的“暫且”之意並沒有顯露出來,讀出的味道是:“固”為“故意”之意,假通“故”。
老清以為,“固”在這裡,是這個字的本義,而非“姑或故”的通假。“固”:“本來,原本”,就是“固有”之意。

老清如此解譯,其實也是由對“柔弱勝剛強”的領悟出發,得出的傻瓜解譯。
不錯,有誰不知道這些事實? “歙”的對象是“張”,不是已經存在的“歙”;而“張”的對象是“歙”,而非已經存在的“張”。對這些傻瓜都明白的事,沒人願意提出來,但老子提出來作為作為引例,爲什麽?老子自己回答:

是謂微明,柔弱勝剛強。

這就叫做“微明”,柔弱勝於剛強。

微明:明于微,即明於道之“小”。與“大象”可為“道”之用一樣,是從另一個角度來領悟“道”之用。

如果老清的解譯是正確的,那麼,連傻瓜都明白的事理,在一般人眼中是“微不足道”的,而老子將之引以為例,正是領悟到“柔弱勝于剛強”的“微明”。

品味流行的解譯,感覺不到“明於微”,感覺到的是“微妙”。
感覺不到“柔弱勝於剛強”的道理,感覺到的是“柔弱戰勝剛強”的計策。
感覺不到“道”的“無為”,感覺到的是人為之“偽”,是權術,是陰謀。

據說《厚黑學》就是從這四個引例引申出來的,可否說老子就是厚黑的鼻祖?
讀古史曾見《史記》中有一個人物叫陳平。陳平是修習黃帝老子之學而得到成功,在他封侯後,說出下面的話:

我多陰謀,是道家所禁。吾世即廢,亦已矣,終不能復起,以我多陰禍也。

陳平修老子之學,悟權術之道而用,其用雖是“道家”所禁,但在其個人成功之路上也算是悟道之人。
老清以為,老子的《道德經》只是一個普遍性規律的理論,不同的讀者具有不同的生存環境,只悟不用,非真悟,在任何謀生計的職業中,領悟“道”,捕捉絲絲“道韻”,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驗證,才是真悟。故說陳平是悟道之人。
如果因此章的流行解譯就給老子戴了一頂陰謀家的大帽子,真可謂千古奇冤。

老清對章首四例的解譯,是消除那些人為陰謀的因素,還以最簡單的事實,在微不足道中,看到矛盾的相互轉換規律,在哲學上就是所謂的“辯證法”。
既然矛盾的雙方是會互相轉換,那麼,老子所說的“柔弱”與“剛強”就是指具體矛盾失衡後的量度比較。
以老子所引“歙”與“張”之例講,“張”是即成事實,是相對“剛強”的一面,但假如“歙”是即成事實時,“張”便會處於相對“柔弱”的一面了。

“柔弱勝剛強”,流行的解譯將“勝”解讀為“戰勝”。在老清參悟過程中,對這種解讀是由接受到認為欠妥,再到完全不認同的過程。
對於弱者講,戰勝強者是一種希望,“接受”流行解譯所說,就是希望找到戰勝強者的辦法。
雖然歷史上有些以弱勝強之例,但絕非必然,而且機會率極低。“認為不妥”是對流行解譯的真確性產生懷疑。
當領悟到“柔弱”應該是指“守柔”,而不是指“弱者”後,就對流行解譯產生“不認同”。

“守柔”,正像28章老子說的“守其雌、守其黑、守其辱”一樣,是將自身退守在“柔弱”的位置,等待下一次出擊,而不是自甘“柔弱”。
“守柔”的出發點是“天之道”會“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”,及“物壯則老”的規律。
“守柔”是“功成身退”,為下一步進擊建立根據地。

老清將“勝”解讀為“勝於”,將“柔弱”理解為“守柔”的身居位置,而非自身的力量柔弱。這種解譯完全是個人領悟及自身驗證,或許就像“將欲廢之,必固興之”,顛覆流行的解譯吧……

魚不可脫於淵,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
魚不可以脫離池淵,國家的權力工具不可以向國人炫耀。

老子在此章的尾段,說出的話似乎是給上位統治者出謀劃策,但同樣是以本章由“微明”得出“柔弱勝剛強”的話題提出的治國策略。
將“權力工具”擺在“守柔”的位置,就是老子一貫提倡的“無為之治”。
對上位統治者來說,手上的“權力工具”是即成事實,是“剛強”一面。
老子的“守柔”建議,就是將“權力工具”有而不示,似有似無,回到“柔弱”的位置。 

國人是魚,國是淵,哈哈,除了“鯉躍龍門”,誰能“脫於淵”?用的著時時刻刻炫耀“國之利器”嗎?(老清戲言)

 

本章老子談到四對矛盾雙方互相轉化,可以說是在“微不足道”中發現自然運動變化的規律,可以用哲學界的辯證法來名之。
但老清領悟到的重點,並不是這些“物極必反”、“盛極而衰”的“辨證”,而是道的“微明”之用,這就是“守柔”。
“守柔”蘊含著內斂,往往富於韌性,生命力旺盛,發展的餘地極大。相反,“剛強”的顯揚外露,往往失去發展的前景。
“守柔”是在“知剛強”的前提下,退守到呈“柔弱”的位置,蓄養“剛強”之力……

ps  老清自感大限將近,雖無病痛,但精神已成弱態。近期重返博客,對朋友的留言未能回覆,多請見諒。很抱歉,老清因精神很難集中,以後不會回覆任何朋友的留言。若有緣的來客對老清顛覆《道德經》流行的解譯,產生些小認同之感的話,還望用“轉載”的辦法支持一下大限將至的老清……

1 則留言:

Unknown 說...

相知相惜。认同“固有”的本质含义。
将欲的主人 是 天道。
对象是 张扬的,强壮的。。。事物